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(漯河市) 考察工作公告
按照《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试和体检,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,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按《公务员法》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、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一、时间安排
考察工作定于2011年12月6日开始,12月20日前全部结束。
二、考察的主要内容
(一)考生的报考资格和专业学历审查。 (二)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表现。 (三)应届毕业生在校的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。 (四)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现实表现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,请考生抓紧时间进行认证。 (二)进入考察的考生,请在12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送交漯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(黄河路999号市公安局四楼407房间),联系电话:0395-3139616。 (三)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,可从报考同一职位、体检合格的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附件:
考察政审名单
中共漯河市委政法委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公安局 漯河市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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